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《关于印发†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(2014-2017年)的通知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《关于开展<传染病防治法>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6月22-23日,中心选派专家参加市卫计委组织的全市“一法四规”落实情况监督检查。
“一法四规”包括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及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》、《艾滋病防治条例》、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。督查组采取听汇报、现场查看等方式,主要督查“一法四规”公布实施以来各地立法和建章立制情况,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、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依法履职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、进一步落实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》的意见和建议等。
通过两天的督查,基本掌握了我市医疗计生卫生单位“一法四规”落实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做了分析、反馈,督查组要求各地按照反馈意见,想起整改,形成报告并上报。 |